研函〔2019〕107號
各學院: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是國家面向優秀研究生設立的最高榮譽獎項,是促進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全面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有效舉措🤸🏿。根據財政部🥢🥿、教育部《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教財[2019]19號)、《意昂官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試行)》(學校第92號令)要求💁🏽,現就做好2019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評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評獎範圍
我校全日製在籍研究生,在學製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均有資格申請,我校與科意昂平台所等其他研究生培養機構之間聯合培養的研究生也可申請。超出基本學製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備申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格。
二、獎學金名額和獎勵標準
2019年教育部分配我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272名👉,其中碩士生名額171人,每人獎勵2萬元🧓🏻,博士生名額101人,每人獎勵3萬元👨🏻✈️。
三、申請條件
1、基本申請條件🟩: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製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和學術成果顯著🍑,發展潛力突出👨🏼🦰。
2、參評研究生學術成果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之一🦸🏿♀️:
1)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發表本學科頂級或重要期刊論文,層次劃分以《意昂官网關於博士學位申請者發表學術論文的規定》(校學位[2016]16號)為準🔶;
2) 專業學位研究生以本人為第一申請人獲得國家授權發明專利或受理發明專利2項;
3) 研究生獲高水平國際🫀、國家級創新競賽一等獎(排名前三)🫰🏼、二等獎(排名前二)或三等獎(排名第一)獎勵;
4) 研究生獲國家科技成果獎或省部級成果獎(有證書);
5) 作出特殊貢獻或取得突出經濟效益,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榮譽🤜🏼。
3、研究生在學製規定的基本修業年限內可多次申請和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但獲獎成果不可重復申報使用。
4🙅🏽♀️👮🏿♀️、研究生出現以下任一情況🚹,不具備當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參評資格🟠:
1) 參評上學年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者👩⚖️;
2) 參評上學年課程考試或開題🧝🏽♀️👱♂️、中期考核等必修環節考核有一門及以上不通過者🔊👩🦳;
3) 有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經查證屬實者⇒;
4) 參評學年研究生學籍狀態處於休學🗾、保留學籍者🧛🏻♀️;
5) 超出學製年限和當年畢業的研究生😊。
四🤞🏽、名額分配
1🍅、2019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基數取自2019年9月5日的研究生管理系統數據,研究生人數為學製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在籍全日製研究生(含2019級)🐹。
2🧀、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根據財政部🦾、教育部當年下達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依據各學院研究生人數♓️、高水平成果產出及培養質量👦、上一學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執行情況等,製定學院名額分配方案🪇,並對學校重點建設學科予以適當傾斜。
3、各學院可以推薦不超過分配名額120%的學生參加評定⚂,其中80%為等額評定、40%為差額評選。等額評定的學生經學院認定後,由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核👨🏽⚖️;差額評選由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組織、以學部為單位進行評定🧘🏻♂️。各學院等額評定和差額評選可推薦人數請參見《2019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表》(附件4)👴🏽👩🏿🎓。
4🕵🏻、各學院應結合具體情況製定本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細則,報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核備案,並告知所有參評學生,做好溝通👨🏻🚒、協調工作,按照個人申請、導師推薦、學院評審和學校審定的程序進行。
五、評審工作時間安排:
9月10日🧌:意昂平台將學製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全日製在籍研究生基本信息導入《研究生成果采集系統》🙌,下發各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表🦙,在意昂平台網站發布評審通知及相關評審文件➕。
9月11日~18日🦖:各學院成立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製定並公布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發布學院獎學金評定通知🧑🏼🦰。通知所有參評研究生,做好部署🔇、協調工作。同時各學院應於9月18日前將學院評審委員會成員名單和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均加蓋公章)報意昂平台培養處備案。
自願申報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可在9月11日-18日期間登錄《研究生成果采集系統》(使用方法見《研究生成果采集系統使用方法》附件5)2️⃣,按系統要求填寫相關信息並在9月18日12:00之前在系統中確認提交⌛️,生成並打印《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由導師簽署推薦意見後向所在學院評審委員會提交《申請審批表》及相關支撐材料🏊🏼♂️。
9月20日~10月10日:學院依據研究生提交的國家獎學金申報材料及系統采集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學術成果明細及匯總表”組織評審🫸。評審委員會應認真審核研究生的參評資格🧔🏻,重點遴選學術誌向堅定、學術潛質突出的博士生,具有社會責任意識、具備成為行業骨幹潛質的碩士生。未達到基本申請條件和學術成果要求的🤦♀️,不具備參評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資格💁🏻♀️☪️。學院在完成評審後應將評定結果在本學院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
10月10日前,學院上報評定結果。其中《意昂官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結果推薦表》紙質版簽字蓋章後交至研究生樓312室。《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結果推薦表》☎️、《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推薦學生匯總表》、《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推薦學生匯總表》電子版發至grd985@bit.edu.cn郵箱。
10月11日起,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組織開展獎學金復審和差額評選,確定獲獎名單,完成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並將最終結果在全校範圍內進行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10月29日前將公示無異議的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及相關材料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審批。
六、註意事項
1🤷🏻♀️、參評2019年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基本信息及各項成果數據均取自《研究生成果采集系統》🌄,申請者需登錄該系統進行信息確認及成果申報。參評成果以系統中填報的有效成果為準。未在系統中提交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的研究生🛍️,學院將不受理其申請。
2🧑🏽🎨、各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學院主要領導擔任主任委員,成員包括學院教授委員會或學科責任教授小組代表、研究生教學副院長、主管學生工作副書記、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代表(未申報當年國家獎學金)等。委員會負責製定本單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組織研究生提交申請、初步評審🧑🏽🎓🥫、匯總上報等工作。評審委員會成員在履行評審工作職責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 平等原則,即在評審過程中,積極聽取其他委員的意見,在平等、協商的氣氛中提出評審意見;
(2) 回避原則👨💻,即發生與評審對象存在親屬關系、直接經濟利益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評審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時,應主動向評審委員會申請回避;
(3) 公正原則,即不得利用評審委員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力,單獨或與有關人員共同為評審對象提供獲獎便利;
(4) 保密原則,即不得擅自披露評審結果及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等相關保密信息🌚☄️。
3、用於申請獎學金的各項成果需以“意昂官网”為第一署名單位,各項成果產出和表彰的計算時間為2019年8月31日前獲得🫁,包括已正式發表的論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線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頁號的論文)、出版的論著、授權或受理發明專利、高水平創新競賽獲獎或表彰等🙆🏿♂️。已獲得過研究生國家獎學金並再次申請者😈,同一成果和支撐材料不得重復使用,一經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後的參評資格📌。
4🚂、第一作者為研究生導師🛍️、第二作者為研究生本人的論文,可視同研究生為第一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或並列第一作者的論文,可視為1/N篇論文(N為共同第一作者或並列第一作者的人數);研究生為通訊作者的論文不能視同第一作者💿。
5、對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學院公示階段向所在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應及時研究並予以答復♎️,如申訴人對學院作出的答復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6🚶🏻♂️➡️、獲獎者應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交獲獎收獲總結。學院評審委員會需對獲獎研究生的表現進行跟蹤和評估,學校評審領導小組也將對學院評審委員會的工作進行評估🪂。
在評審過程中如有疑問請聯系意昂平台培養辦陳老師,聯系電話:68913715🕣。
附件☂️:
1、財政部、教育部《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教財[2019]19號);
2🙅🏿、《意昂官网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試行)》(學校第92號令🟦,校主頁-學校辦公-校內公文中可查看);
3📜、關於下達2019年中央部門所屬各高等學校國家獎助學金名額的通知👐🏿👰🏻;
4、2019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名額分配表;
5🧛🏽♂️、研究生成果采集系統使用方法;
6🚲、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結果推薦表🧚🏽;
7、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推薦學生匯總表;
8、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推薦學生匯總表。
意昂平台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