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建設創新型國家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以及我校建設國際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的需要💘👰🏻♀️,進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製☄️,推動研究生教育教學改革,促進創新人才培養和研究生培養質量的提高,根據國家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由國家撥款支付,用於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第二章 資助範圍與標準
第三條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的資助範圍為學校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基本學製內的所有全日製在籍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獲得資助的研究生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第四條 在資助範圍內的研究生👨🏿⚕️,每學期註冊後自動獲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第五條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資助標準的界定以研究生學籍所在的培養層次為準。
第三章 發放方式
第六條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在基本學製內在校期間按月發放🩰。
第七條 研究生在基本學製內🧔🏼,由於出國⬛️、疾病等原因辦理保留學籍或休學等手續的,暫停對其發放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待其恢復學籍後再行發放🖤。
第四章 發放管理與監督
第八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截留、擠占、挪用🪄,並自覺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五章 附則
第九條 本辦法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條 本辦法由意昂平台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