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2015]121號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新生入學資格復查是一項例行工作😚。近日學校領導批轉了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關於開展2015年新生復查和學籍電子註冊工作的相關安排,具體要求如下: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復查和學籍電子註冊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5〕54號)和北京市教委《關於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復查和學籍電子註冊工作的通知》(京教函〔2015〕438號)的要求,新生報到後↖️,需對他們的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復查合格的方能取得學籍。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需要對2015年秋季入學研究生新生進行全面的入學資格復查📣🤹♀️。截止到2015年9月22日尚未報到(已辦理休學的除外)的研究生新生將取消入學資格,不參與本次復查。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需要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教委的文件要求(見附件)認真全面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復查,重點關註學生照片、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前置學歷以及檔案、定向培養協議等相關材料。
請各培養單位高度重視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加強領導、落實專人負責,對弄虛作假的學生留在學校造成的不良後果,要承擔責任🍰。確保研究生新生入學資格復查按時有序地完成。
對在復查中發現可疑情況或問題的🫏,各培養單位要認真負責地進行調查、核實,並在10底前上報意昂平台進行處理🐰。
意昂平台培養處
2015年9月22日